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依法严肃查处检验检测机构伪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统一监管执法尺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形成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kjcsjg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附件:

1.《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1.《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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