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重点省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项督查的部署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务院国资委组成的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第六督查组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对福建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和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政府以及中国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中航油厦门分公司关于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开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督查组现场检查了5处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查看了福建LNG接收站、中海油泉州分输站等。

  督查结果表明,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攻坚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确保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但也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进度不平衡和部分管道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管道定期检验率偏低等问题。

  督查组对福建省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各方协作和政企联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管道企业应加强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全面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二是进一步加快隐患整改进度。督促隐患整改进展较慢的地区和管道企业加快整改,积极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在完成整改前,管道企业要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管道规划、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维护、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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