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场(厂)车事故教训,进一步防范场(厂)内车辆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质监局文件精神,普陀分局制定并印发《舟山市普陀区场(厂)内专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强化监管,有序实施。此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发动部署,召开监察人员讨论会,明确各所(分局)职责分工和整治要求;二是场(厂)车使用单位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改;三是普陀分局组织监察人员开展督查检查,对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使用单位进行依法查处;四是对整治工作“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建立长效机制。
      明确重点,严格执法。以场(厂)内车辆使用管理“3方面12条”为基本要求,重点查处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进行维护保养、未整改隐患继续使用的场(厂)内车辆,查处无证人员操作、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察执法高压态势。
     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召开场(厂)内车负责人动员会、培训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新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转载自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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