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2015年4月30日上午,特种设备局邀请总局法规司法制监督处阎建伟处长讲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特种设备局全体干部参加学习。学习由特种设备局局长宋继红主持。
阎建伟从“受案范围”、“起诉时限”、“出庭应诉”等十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新《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和要点,同时,结合当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许可的办理、实际诉讼过程等为具体案例,介绍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提出了改进日常工作的建议。
最后,宋继红强调,全局干部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加强对当前行政诉讼工作的认识,尽量避免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妥善处理和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集体学习后,宋继红就“五一”节日期间的舆情关注、应急值守、节日安全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