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省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2015年6月至8月,我院参加了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项督查工作。我院高度重视,副院长刘三江代表质检总局参加了新疆自治区与山东省的督查工作,设在我院的质检总局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中心与我院压力管道事业部派出何仁洋等8名管道专家分别全程参与了8个组的督查工作。
本次专项督查的8个督查组分别以发改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监总局及能源局为牵头单位,每组5至7人。为完成本次督查任务,我院专家在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高继轩与管道气瓶处处长修长征的指导下,督查前编制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督查重点内容》。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督查了北京、河北、贵州等16个省市。督查期间,在调查各地隐患整治的先进经验的同时,发现整治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道本质安全重视不够、检验检测未按法规执行、管道建设用地矛盾等问题,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建议。我院专家对相关企业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并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强调重视油气管道本质安全,对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过程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要求及建议,尤其我院专家提出的油气管道隐患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思想,受到各督查省市及督查组成员的高度认可。
此外,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7月29日在长春专门召开督查情况座谈会。高继轩副局长及我院院长林树青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听取了8名专家的隐患整治督查成果汇报,高度肯定了我院专家在专项督查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围绕质检职能,对督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开展讨论。(信息来源:中国特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