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甘肃省特检院筹建的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于四月中旬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和“检查机构认可证书”。 

  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0年2月8日由甘肃省发改委同意立项(甘发改投[2010]163号文)建设。2010 年11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筹建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的批复》(国质检科[2010]638号),同意由甘肃省特检院筹建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甘肃省特检院举全院之力,经过四年的精心筹备和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酒泉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工作和设备采购工作。 
  今年4月17日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决定,认为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具备实验室检测检查能力,最终认可的检测项目204项,检查项目49项,向该院颁发了“实验室认可证书”和“检查机构认可证书”。
  甘肃省特检院取得该证书,对提升甘肃省风电装备质量监督的技术能力,增强该省风电设备检验检测整体实力,保障风电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对促进甘肃省风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信息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上一篇:江苏省院就“深度整合后推进整体能力提升”等课题进行专题调研

下一篇:我国首台5吨蓄电池平衡重式防爆叉车顺利通过型式试验